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重大变化!12月1日起,出口这些国家停止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次数:

重大变化!12月1日起,出口这些国家停止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我国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等32国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截止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三国,对出口至这三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申领普惠制证书。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68366/index.html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国际贸易地位的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宣布对中国普惠制“毕业”。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自2021年10月12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取消给予中国输联盟货物普惠制待遇,出口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将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

海关自同日起,不再对出口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何为普惠制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13539991259

在线客服:

客服1

客服2

客服3

微信:

1600751952648829.jpg